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56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3 05:11

孙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孵化器创新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教委、市金融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切实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质量

  市科技局通过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培育引导,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建设拥有创新源头、资源共享基础好、产业整合能力强、孵化服务质量高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聚集各类优质资源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截至目前,我市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超过70家,为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对评估成绩好的给予支持,做到优胜劣汰,良性循环,择优支持,促进其提质增效。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强与高校合作共建,引进高校优质资源推动入驻企业加快孵化。围绕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教委继续加强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我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推动我市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体系,加强校企合作。2019年,天津理工大学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天津市高校共与各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合同6404项,成交总额为29.25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26.09亿元。

  二、不断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金融服务能力

  市金融局充分发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平台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打通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企业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有机联系,支持和鼓励孵化企业通过在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改、挂牌提升规范运行水平和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在企业初创期、发展期通过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早挂牌、早展示,加强企业同PE、VC等股权投资机构的对接,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基金的退出创造条件、拓宽渠道,实现孵化器基金和市场化投资的有效对接,打通在不同阶段支持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链条。引导和鼓励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鼓励天使投资群体、创业投资基金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业务。

  三、积极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市场化发展

  坚持市场化导向,尊重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市科技局在优化环境、整合资源、营造氛围上下功夫,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孵化模式多样化,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各类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在提供联合办公、政策咨询、财税法务等基本服务基础上,为在孵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广度和深度。深化“投资+孵化”发展模式,健全由创新型载体、入驻企业、投融资机构、政府机构等组成多元的投资风险分担机制,满足不同阶段的创业企业的资金需求。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采取自投、跟投等方式投资入股在孵企业,与在孵企业共同发展。

  四、进一步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能力

  健全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人员、入驻企业及创业者的多层次孵化培训体系,统筹行业协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培训资源,围绕科技企业孵化器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培训辅导。2019年举办创业孵化大讲堂、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赴先进地区开展学访交流、行业交流研讨等活动近20场,进一步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职业化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感谢您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提出的建议并推动落到实处。下一步,一是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发展,鼓励科技领军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聚焦优势专业领域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提供专业化、定制化增值服务。二是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估,重点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效能、孵化模式、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进行评估。三是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训辅导,围绕科技企业孵化器实际需求,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互学互看、学访交流、研讨座谈等活动。四是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典型带动,总结提炼我市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经验和主要做法,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电子简报等方式加强宣传,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成功发展模式,强化典型引领带动和优质资源共享,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整体发展水平。

  

  

  

  2020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科学技术局,022-583267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