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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26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3 05:13

覃志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局、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税收、人才、服务综合发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一)税收优惠助力科技企业发展

  一是国家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减免所得、延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等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优惠条件的,可选择适用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二是2016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放宽中小规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扩大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范围、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取消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限制等措施,不断降低科技型企业的所得税负担,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三是国家将小型微利企业实际所得税率降至5%至10%,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如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可选择享受更为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为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我市于2018年5月启动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及其配套政策措施,为我市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给予引进资助。对企业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青年后备人才,按照人才层次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资助。对引进精算师、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等资格型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资助。二是给予平台支持。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资助企业建设升级研发平台、引进高端紧缺人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累计遴选认定“千企万人”企业1200多家,支持企业引进高端紧缺人才约1.2万人。三是给予住房支持。出台实施《天津市人才公寓认定支持办法(试行)》,已累计认定市级人才公寓100万平米,企业通过“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引进的各类人才可以申请入住公寓,享受民水民电、租金优惠等政策。对我市引进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可不受学历、职称等限制,享受在津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等待遇。

  (三)购房优惠助力引进人才

  在坚决落实国家及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引进人才、产业职工等提出了购房支持政策,具体支持范围包括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职工,“项目+团队”支持办法中涉及的项目或团队成员,新动能引育专项计划涉及的相关人才,金融领域引进的高端人才等,以满足企业引进人才的购房需要。

  (四)积极搭建科技企业孵化器

  支持鼓励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聚集各类创新资源,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开放式、便利化服务。强化辅导培训,围绕科技企业孵化器实际需求,2019年举办创业孵化大讲堂、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赴先进地区开展学访交流、行业交流研讨等活动近20场,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能力。

  二、多措并举解决企业债权融资难题

  (一)出台贷款贴息和奖励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制定了《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打包贷款补贴实施细则》,对获得符合条件贷款的获奖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补贴资金。2019年对12家企业补贴60万元,贷款总额2515.1万元,财政资金放大42倍。二是制定了《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及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对获得符合条件贷款的雏鹰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疫情期间,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缩短政策兑现周期,已启动线上受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初审、专家评审等工作。

  (二)提高融资担保能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完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设立政策性担保资金,向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中心、天津科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天津营信担保有限公司注资2.4亿元,推动3家注资担保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针对雏鹰、瞪羚企业设计了银行与担保机构“共担风险、共同尽调”的模式,开展易复制、可推广的批量化业务,简化流程,提高时效。截至2019年底,3家担保机构新增担保科技型企业139家,新增担保额8.65亿元;年末在保科技型企业144家,在保额8.99亿元,分别较注资前增长171%和149%。设立50亿元的天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进一步增强融资担保机构承保能力。国家融担基金与天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正式签署《再担保合同》,标志着我市正式纳入国家融资担保体系。2020年初,受托管理机构已将2019年发生的17笔总担保额为1.129亿元的原担保项目,纳入国家融担基金和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的再担保范围,更好地助力民营经济融资。截至2019年末,全市融资担保机构41家,在保余额87.6亿元。二是建立融资担保财政奖补机制。2019年底,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暂行实施办法》(津财建一〔2019〕45号),对我市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业务补贴、增量奖励、绩效评价奖励三种方式进行奖补,有效增强小微企业贷款能力,降低贷款成本。

  (三)创新推广金融产品

  一是鼓励银行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及贷款手续繁杂等难题,与光大、浦发等7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了27个针对雏鹰、瞪羚、领军等企业的专属金融产品,印制并发放《天津市科技金融——信贷产品手册》。产品发布会引起社会热切关注,发布至今已初具成效,7家合作银行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列入放款计划715户6.1亿元,其中已放款644户4.3亿元。二是编制《天津市金融创新产品手册(2018)》,在全市推广应用138项金融创新产品,直击企业融资痛点。2019年又新推出“知识产权质押+回购”、保税仓单质押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52个。

  三、政府引导推动企业获得股权融资

  (一)研究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创新支持政策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为支持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引导优秀团队创新创业,创新提出“初创分担风险、成长让利退出”的政府服务新模式。围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成长潜力巨大的高新技术成果和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目前已拟定相关意见和管理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将在市政府审议后组织实施。

  (二)参股设立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科技企业

  设立了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政府参股引导的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在津设立投资基金,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支持。截至目前已出资参股23支子基金,完成实缴35.95亿元,引导基金出资7.12亿元,财政资金放大5.05倍。推动子基金累计开展投资142项,投资总额20.01亿元,带动投融资76.79亿元。天使直投已投资84家初创期科技企业,投资额7430万元。

  (三)推进企业上市融资

  一是召开全市百家科技型企业上市工作动员会,实施《推动天津上市公司五年突破百家的工作方案》,设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天津)基地,通过科创板上市专题培训会、体验式培训等方式营造企业上市浓厚氛围,深入开展一对一服务,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二是大力筛选培育科技型上市企业,遴选110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上市重点后备企业库。截至目前,我市共有34家境内科技型上市企业,赛诺医疗、久日新材成功登陆科创板,建科机械创业板挂牌,康希诺港交所上市,锐新昌即将在创业板挂牌。

  四、完善银行体系建设调动“敢贷、愿贷”积极性

  (一)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实施《天津市法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考核实施细则》和《在津中资银行分支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监测评价实施细则》,引导银行机构更好为科技企业服务。围绕新动能引育,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措施,加大对科技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完善银行管理及考核机制,调动银行基层“敢贷、愿贷”积极性

  一是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科技手段,有效识别、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机制。二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业务考核,目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将小微服务相关指标纳入核心考核指标,提升考核权重。多家银行建立了专项激励制度,分配专项资源,加大对普惠金融业务的激励力度。三是专营机构建设及金融产品创新。引导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科技特色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特点和需求,打造专属产品服务。目前,辖内银行各类科技金融机构数量超过8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近1000亿元。多家银行针对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推出“雏鹰贷”和“瞪羚贷”,以及“科小企业股改补贴贷”“科小企业银担贷”等专项产品。四是进一步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目前辖内银行机构已制定小微授信尽职免责制度,明确免责情形、认定标准、责任部门等,建立申报、评议、申诉等工作流程。

  (三)培育专业银企人才

  一是开展银企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依托国家级和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联合市企联等单位实施高级研修项目,每年培育包括银企人才在内的骨干专业技术人才1万名。开发设计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网,提供金融类等网上远程培训课程,搭建银企人才自主学习平台。二是支持银企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目前全市260个博士后工作站中,银企设立的约占5%,成为银企实现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源。三是将银企人才纳入“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每年开展跨界融合的高端培训。

  (四)加强部门合作,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市税务局与市金融局深入开展合作,搭建线上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实现“银税互动”产品申请、审批、授信、放贷的“线上一站式”办理,推动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齐鲁银行天津分行、渤海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在平台上线银税互动金融产品。截至目前,已为1589家小微企业授信9.1亿元。

  (五)出台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5号),延续执行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符合政策条件的,可选择适用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感谢您对科技金融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提出的建议并推动落到实处。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创新型企业发展,新动能引育等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发展金融支持政策,创新推广更多管用好用的金融产品,支持科技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完善引导基金扶持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持续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适合科技型小微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尽职和激励考核机制,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升级完善“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实好《天津市“项目+团队”支持服务实施办法》等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科技型企业引才育才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2020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科学技术局,022-5883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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