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个人申请、用人单位申报、主管局推荐、市人社局审核,经市人才办同意,确定了第三批博士(后)来(留)津专项资助人选,现将我局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受理部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干部人事处
电话:022-58832905
公示期:5个工作日(11月16日—11月20日)
附件:1.博士来(留)津工作专项资助名单
??????2.博士后来(留)津工作专项资助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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