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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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科技局 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农业农村委市金融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568805/2021-0003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联合发文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科社〔2021〕22号
主    题 :
科技工业信息化\科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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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农业农村委市金融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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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我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不断深化、拓展、提升,市科技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委、市金融局在《天津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行动方案》(津科农201724)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工作的部署,制定了《天津市深化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行动计划(2021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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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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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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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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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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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深化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行动计划(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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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的部署要求,激发广大农业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在推进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中的创新创业热情,充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23年末,我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覆盖领域不断扩大,政策环境明显优化,科技创新水平有效提升,新型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更加健全,服务领域不断延伸,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提高,进一步实现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形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服务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到2023年,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项目不少于50项,将科技特派员建立在特色产业链上,促进我市奶牛、水产养殖、中药种植加工、食用菌、设施蔬菜及西部帮扶地青稞、牦牛、果树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转化推广一批适用科技成果。到2023年末,全市科技特派员新转化推广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各类农业技术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

——培养一批骨干科技特派员。到2023年,科技特派员达到1200人,“津科帮扶”在线科技特派员专家库累计入库不少于500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选任机制

1.扩大选任范围。拓宽科技特派员选任专业领域,不拘一格选任科技特派员,引导科技特派员由原来单一农业种养殖向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拓展,实现技术服务领域覆盖一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开展团队服务。逐步加大团队科技特派员的比例,鼓励个人科技特派员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整合相关科技人才资源,共同进行科技攻关,组团开展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的全方位技术服务。(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模式。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科技型企业等主体作为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鼓励法人科技特派员整合科技资源,组建多学科交叉型人才团队,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服务方式

4.开展全产业链服务。聚焦乡村振兴及东西部协作的科技需求,发挥科技特派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乡村转化应用,提高附加值,提升产业竞争力。鼓励围绕区域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引导科技特派员将服务环节从产前、产中延伸至产后,实现产销对接、全链条服务。(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利益共同体。鼓励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农业科技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种经济实体。鼓励科技特派员以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加快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创新农业品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抗风险能力。(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搭建服务载体

6.打造科技特派员创业平台。建设一批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星创天地,推动科技、资金、管理、信息等要素流入农村、融入农业,为有志于在农村农业领域开展创新创业创造的人才提供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搭建科技特派员信息化服务平台。依托“津科帮扶”在线服务平台,打造集农业技术指导、专家咨询、电话预约、需求广场、新技术新品种展示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形成“互联网+”的服务模式,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法人科技特派员等发布技术成果,鼓励技术方与需求方进行对接,完善“订单式”需求、“菜单式”供给服务模式。(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激励机制

8.保护特派员权益。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对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实行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的政策,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市人社局、市教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职务科技成果。高校、科研院所应当依法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科技特派员申报各类科技研发项目。引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开展对科技特派员所办企业的授信业务和小额贷款业务,完善担保机制。鼓励企业加大投入,与科技特派员进行科技合作。支持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增长潜力的科技特派员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市科技局、市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落实相关政策和待遇,积极支持其深入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业创新。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基层一线创业创新的经验做法,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和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择优给予支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创业创新、带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典型事迹的宣传,激励更多科技人员、企业和机构参与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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